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大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纲领和总遵循,产生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又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强有力指导作用。
我国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后为了适应国内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全国人大分别于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2004年3月和2018年3月对这部宪法逐步进行了修改、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强调“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十分突出的位置,围绕宪法提出一系列重 大论断,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引 领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实践,开创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局面。
现行宪法颁布以来,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